欧必元

· 1573年 - 1642年

欧必元,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全部诗词

597 首诗词

经朝云墓

「明」

一片青山掩玉容,月明湖上想遗踪。

行云纵得如神女,白鹤元非十二峰。

隔江词

「明」

嫁得郎家东渡头,采莲朝暮荡兰舟。

妾心不似溪边水,闲逐飞花两岸流。

题山水小景

「明」

生涯谷口子真田,诗兴门前对瀑泉。

不信病来无一事,夕阳窗下理残编。

别少年

「明」

愁人忍对花前别,别后相思又落花。

欲寄一枝无路去,却随飞梦到君家。

兰湖曲四首

「明」

罗褕桂楫木兰舟,艳女妖童处处游。

才唱词人新乐府,众中抛下锦缠头。

兰湖曲四首

「明」

闻道桑沧恨不同,湖间无复水流东。

居人尚想桃源乐,尽日楼台烟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