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园(其一)

城上斜阳画角哀,沈园非复旧池台。

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

拼音

chéng shàng xié yáng huà jiǎo āi,shěn yuán fēi fù jiù chí tái。

shāng xīn qiáo xià chūn bō lǜ,céng shì jīng hóng zhào yǐng lái。

译文

城墙上的角声彷彿也在哀痛,沈园已经不是原来的亭台池阁。
那座令人伤心的桥下,春水依然碧绿,当年这里我见到她美丽的侧影惊鸿一现。

注释

沈园:故址在今浙江绍兴禹迹寺南。

斜阳:偏西的太阳。

画角:涂有色彩的军乐器,发声凄厉哀怨。

惊鸿:语出三国魏·曹植《洛神赋》句「翩若惊鸿」,以喻美人体态之轻盈。这里指唐琬。

赏析

《沈园二首》乃陆游触景生情之作,此时距沈园邂逅唐氏已四十馀年,但缱绻之情丝毫未减,反而随岁月之增而加深。

第一首诗回忆沈园相逢之事,悲伤之情充溢楮墨之间。

「城上斜阳」,不仅点明傍晚的时间,而且渲染出一种悲凉氛围,作为全诗的背景。斜阳惨淡,给沈园也涂抹上一层悲凉的感情色彩。于此视觉形象之外,又配以「画角哀」的听觉形象,更增悲哀之感。「画角」是一种彩绘的管乐器,古时军中用以警昏晓,其声高亢凄厉。此「哀」字更是诗人悲哀之情外射所致,是当时心境的反映。这一句造成了有声有色的悲境,作为沈园的陪衬。

次句即引出处于悲哀氛围中的「沈园」。诗人于光宗绍熙三年(1192)六十八岁时所写的《禹迹寺南有沈氏小园序》曰:「禹迹寺南有沈氏小园,四十年前(按:实为三十八年)尝题小词壁间,偶复一到,园已三易主,读之怅然。」诗中并有「坏壁醉题尘漠漠」之句。那时沈园已有很大变化;而现在又过七年,更是面目全非,不仅「三易主」,且池台景物也不复可认。诗人对沈园具有特殊的感情,这是他与唐氏离异后唯一相见之处,也是永诀之所。这里留下了他刹那间的毛喜与永久的悲,《钗头凤·红酥手》这首摧人肝肺之词也题于此。他多么渴望旧事重现,尽管那是悲剧,但毕竟可一睹唐氏芳姿。这当然是幻想,不得已而求其次,他又希望沈园此时的一池一台仍保持当年与唐氏相遇时的情景,以便旧梦重温,借以自慰。但现实太残酷了,今日不仅心上人早已作古,连景物也非复旧观。诗人此刻心境之寥落,可以想见。

但是诗人并不就此作罢,他仍竭力寻找可以引起回忆的景物,于是看到了「桥下春波绿」一如往日,感到似见故人。只是此景引起的不是喜悦而是「伤心」的回忆:「曾是惊鸿照影来」。四十四年前,唐氏恰如曹植《洛神赋》中所描写的「翩若惊鸿」的仙子,飘然降临于春波之上。她是那么婉娈温柔,又是那么凄楚欲绝。离异之后的不期而遇所引起的只是无限「伤心」。诗人赋《钗头凤》,抒写出「东风恶,欢情薄」的愤懑,「泪痕红浥鲛绡透」的悲哀,「错!错!错!」的悔恨。唐氏和词亦发出「世情薄,人情恶」的控诉,「今非昨,病魂常恨鞦韆索」的哀怨。虽然已过了四十馀春秋,而诗人「一怀愁绪」,绵绵不绝,但「玉骨久成泉下土」(《十二月二日夜梦游沈氏园亭》),一切早已无可挽回,那照影惊鸿已一去不复返了。然而只要此心不死,此「影」将永在心中。

介绍

《沈园二首》是宋代诗人陆游的组诗作品,是作者在七十五岁时创作的两首悼亡诗,此为第一首,回忆沈园相逢之事,悲伤之情充溢楮墨之间。

评论

徐中玉:陆游作此诗时已七十五岁。四十多年前发生的悲剧,一直啮嚼着老诗人的心。故地重游,触景生情,仍禁不住伤心泪下。

余春柯:陆游诗里、心头的「沈园情结」,不仅让自己至死含恨,也引得无数文人学者前赴后继为之纠结、求索、考证。《沈园二首》情动辞发,以枯木之心,幻出葩华,诗情要约写真,志惟深远,启迪来者。

作者介绍

陆游

宋 · 1125年 - 1210年

宋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字务观,号放翁。陆陶山孙,陆宰子。少有文名。年十二能诗文,以荫补登仕郎。宋高宗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两浙转运司锁厅试第一,以秦桧孙埙居其次,抑置为末。明年礼部试,主司复置前列,因论恢复,为桧黜落。桧死,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始为福州宁德主簿(清干隆《宁德县志·卷三》)。绍兴三十年(1160年),力除敕令所删定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八十五》)。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迁大理寺司直(《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九十一》)兼宗正簿。宋孝宗即位,迁枢密院编修官兼编类圣政所检讨官,赐进士出身(《宋会要辑稿·选举九·十九》)。因论龙大渊、曾纯甫招权植党,出通判建康府。干道元年(1165年),改通判隆兴府,以交结台谏,鼓唱是非,力说张魏公用兵论罢。干道六年(1170年),起通判夔州(《渭南文集·卷四十三·入蜀记》)。干道八年(1172年),应王公明辟,为四川宣抚使干办公事。其后曾摄通判蜀州,知嘉州、荣州。淳熙二年(1175年),范石湖帅蜀,为成都路安抚司参议官(《渭南文集·卷十四·范待制诗集序》)。淳熙三年(1176年),被劾摄知嘉州时燕饮颓放,罢职奉祠,因自号放翁。淳熙五年(1178年),提举福建路常平茶监(《省斋文稿·卷七·送陆务观赴七闽提举常平茶事》)。淳熙六年(1179年),改提举江南西路(《渭南文集·卷十八·抚州广寿禅院经藏记》)。以奏发粟赈济灾民,被劾奉祠。淳熙十三年(1186年),起知严州(淳熙《严州图经·卷一》)。淳熙十五年(1188年),召除军器少监。宋光宗即位,迁礼部郎中兼实录院检讨官,未几,复被劾免(《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十二·五十四》)。闲居十馀年。宋宁宗嘉泰二年(1202年),诏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兼秘书监(《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嘉泰三年(1203年),宝谟阁待制致仕。开禧三年(1207年),进爵渭南县伯。嘉定二年(1210年)卒,年八十五。放翁毕生主张抗金,收复失地。与尤遂初、杨诚斋、范石湖并称为“南渡后四大家”。工诗、词、散文,亦长于史学,著作繁富。今存诗九千馀首,其诗内容极为丰富,风格雄浑豪放,多沉郁顿挫,感激豪宕之作,亦不乏清新之作。词作量不及诗篇,但亦富气吞残虏之概。杨升菴谓“放翁辞,纤丽处似淮海,雄慨处似东坡。”著有《渭南文集》五十卷,《剑南诗稿》八十五卷、《南唐书》、《老学菴笔记》等。生平见《宋史·卷三百九十五·陆游传》。

查看全部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