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园(其二)
梦断香消四十年,沈园柳老不吹绵。
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泫然。
注释
「梦断香消四十年」句:作者在禹迹寺遇到唐琬是在高宗绍兴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其后不久,唐琬郁郁而死。作此诗时距那次会面四十四年,这里的「四十」是举其成数。香消:指唐琬亡故。
不吹绵:柳絮不飞。
行:即将。
稽山:会稽山,在今浙江绍兴东南。
吊:凭吊。
泫然:流泪貌。
赏析
《沈园二首》乃陆游触景生情之作,此时距沈园邂逅唐氏已四十馀年,但缱绻之情丝毫未减,反而随岁月之增而加深。
首句感叹唐氏溘然长逝已四十年了。古来往往以「香销玉殒」喻女子之亡,「梦断香销」即指唐氏之死。陆游于八十四岁即临终前一年所作悼念唐氏的《春游》亦云:「也信美人终作土,不堪幽梦太匆匆。」唐氏实际已死四十四年,此「四十年」取其整数。这一句充满了刻骨铭心之真情。
次句既是写沈园即日之景:柳树已老,不再飞绵;也是一种借以自喻的比兴:诗人六十八岁时来沈园已自称「河阳愁鬓怯新霜」(《禹迹寺南有沈氏小园》),此时年逾古稀,正如园中老树,已无所作为,对个人生活更无追求。「此身行作稽山土」,则是对「柳老」内涵的进一步说明。「美人终作土」,自己亦将埋葬于会稽山下而化为黄土。此句目的是反衬出尾句「犹吊遗踪一泫然」,即对唐氏坚贞不渝之情。一个「犹」字,使诗意得到升华:尽管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但对唐氏眷念之情永不泯灭;尽管个人生活上已无所追求,但对唐氏之爱历久弥新。所以对沈园遗踪还要凭吊一番而泫然涕下。「泫然」二字,饱含多少复杂的感情!其中有爱,有恨,有悔,诗人不点破,足供读者体味,
这两首诗与陆游慷慨激昂的诗篇风格迥异。感情性质既别,艺术表现自然不同。写得深沉哀婉,含蓄蕴藉,但仍保持其语言朴素自然的一贯特色。
翻译
她去世已经四十年有馀,我连梦里也见不到,沈园的柳树和我一样都老了。
连柳絮都没有了,我已是古稀之年,行将就木,仍然来此凭吊,泪落潸然。
介绍
《沈园二首》是宋代诗人陆游的组诗作品,是作者在七十五岁时创作的两首悼亡诗,此为第二首。陆游一生最大的个人不幸就是与结发妻唐琬的爱情悲剧。据《齐东野语》等书记载与近人考证:陆游于高宗绍兴十四年(公元1144年)二十岁时与母舅之女唐琬结琴瑟之好,婚后「伉俪相得」,但陆母并不喜欢儿媳,终至迫使于婚后三年左右离异。后唐氏改嫁赵士程,陆游亦另娶王氏。绍兴二十五年春,陆游三十一岁,偶然与唐琬夫妇「相遇于禹迹寺南之沈氏园。唐以语赵,遣致酒肴。陆怅然久之,为赋《钗头凤》一词题壁间」。唐氏见后亦奉和一首,从此郁郁寡欢,不久便抱恨而死。陆游自此更加重了心灵的创伤,悲悼之情始终郁积于怀,五十馀年间,陆续写了多首悼亡诗,《沈园二首》即是其中最脍炙人口的两首。
评论
徐中玉:陆游作此诗时已七十五岁。四十多年前发生的悲剧,一直啮嚼着老诗人的心。故地重游,触景生情,仍禁不住伤心泪下。
余春柯:陆游诗里、心头的「沈园情结」,不仅让自己至死含恨,也引得无数文人学者前赴后继为之纠结、求索、考证。《沈园二首》情动辞发,以枯木之心,幻出葩华,诗情要约写真,志惟深远,启迪来者。
作者
宋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字务观,号放翁。陆陶山孙,陆宰子。少有文名。年十二能诗文,以荫补登仕郎。宋高宗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两浙转运司锁厅试第一,以秦桧孙埙居其次,抑置为末。明年礼部试,主司复置前列,因论恢复,为桧黜落。桧死,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始为福州宁德主簿(清干隆《宁德县志·卷三》)。绍兴三十年(1160年),力除敕令所删定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八十五》)。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迁大理寺司直(《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九十一》)兼宗正簿。宋孝宗即位,迁枢密院编修官兼编类圣政所检讨官,赐进士出身(《宋会要辑稿·选举九·十九》)。因论龙大渊、曾纯甫招权植党,出通判建康府。干道元年(1165年),改通判隆兴府,以交结台谏,鼓唱是非,力说张魏公用兵论罢。干道六年(1170年),起通判夔州(《渭南文集·卷四十三·入蜀记》)。干道八年(1172年),应王公明辟,为四川宣抚使干办公事。其后曾摄通判蜀州,知嘉州、荣州。淳熙二年(1175年),范石湖帅蜀,为成都路安抚司参议官(《渭南文集·卷十四·范待制诗集序》)。淳熙三年(1176年),被劾摄知嘉州时燕饮颓放,罢职奉祠,因自号放翁。淳熙五年(1178年),提举福建路常平茶监(《省斋文稿·卷七·送陆务观赴七闽提举常平茶事》)。淳熙六年(1179年),改提举江南西路(《渭南文集·卷十八·抚州广寿禅院经藏记》)。以奏发粟赈济灾民,被劾奉祠。淳熙十三年(1186年),起知严州(淳熙《严州图经·卷一》)。淳熙十五年(1188年),召除军器少监。宋光宗即位,迁礼部郎中兼实录院检讨官,未几,复被劾免(《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十二·五十四》)。闲居十馀年。宋宁宗嘉泰二年(1202年),诏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兼秘书监(《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嘉泰三年(1203年),宝谟阁待制致仕。开禧三年(1207年),进爵渭南县伯。嘉定二年(1210年)卒,年八十五。放翁毕生主张抗金,收复失地。与尤遂初、杨诚斋、范石湖并称为“南渡后四大家”。工诗、词、散文,亦长于史学,著作繁富。今存诗九千馀首,其诗内容极为丰富,风格雄浑豪放,多沉郁顿挫,感激豪宕之作,亦不乏清新之作。词作量不及诗篇,但亦富气吞残虏之概。杨升菴谓“放翁辞,纤丽处似淮海,雄慨处似东坡。”著有《渭南文集》五十卷,《剑南诗稿》八十五卷、《南唐书》、《老学菴笔记》等。生平见《宋史·卷三百九十五·陆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