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师自通州访我于仪真因携之至长芦留语数日及其归也作诗以送之

仲并 竖排

通州瞿昙师,多于雁鹜行。

吾常爱志僧,谓之一凤凰。

不见十五载,访我大江傍。

留之固未遣,载以荆州航。

相从三日游,山晚松风长。

尔我岂其梦,嗒然尧桀忘。

凌晨洗一钵,束衣还故乡。

为子植梧桐,何时复来翔。

作者

仲并,江都(今江苏扬州)人。高宗绍兴二年(1132)进士,调平江府学教授。五年,通判湖州。七年,以张浚荐召至阙,为秦桧所阻,出通判镇江府。十六年,为言者所劾,降二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五),自是闲退二十年。孝宗隆兴元年(1163),擢光禄丞,晚知蕲州。
背景:牡丹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