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家畜狸花二猫一日狸者获鼠未食而花者私窃之以去家人不知以为鼠自花获也因感而作二猫诗

强至 竖排

狸猫得鼠活未食,戏局之地或前后。

猫欺鼠困纵不逐,岂防厥类怠其守。

花猫狡计伺狸怠,帖耳偷衔背之走。

家人莫究狸所得,只见花衔鼠在口。

予因窃觇见本末,却笑家人反能否。

主人养猫不知用,谬薄狸能服花厚。

花虽利鼠乃欺主,窃狸之功亦花丑。

人间颠倒常大此,利害于猫复何有。

作者

宋杭州钱塘人,字几圣。仁宗庆历六年进士。为三司户部判官、尚书祠部郎中。为文简古不俗,尤工于诗,以文学受知韩琦。琦欲荐充馆阁,不果。有《韩忠献遗事》、《祠部集》。
背景:牡丹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