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抚

注释

1.安抚。

2.偏指安抚。

3.南宋初在金﹑伪齐接壤的淮南﹑京东西﹑湖南北诸路分置的特别行政区。其长官为镇抚使﹐其官署称镇抚使司。

4.元万户府及都威卫使司所属掌理军匠的镇抚司(所)之长官。
背景:牡丹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