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 ? - ?
仇伯玉,哲宗元祐二年(一○八七)权同管勾陕西等路茶马事、兼提举买马(《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绍圣初权陕西制置解盐使(《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四之三○)。后曾知邠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四)。今录诗二首。
于观文,字梦得,射洪(今四川射洪西北)人(《古今类事》卷七)。
丁宣,一名卜,字宗旦,延陵(今江苏丹阳西南)人。高宗绍兴中通判处州(清光绪《丹阳县志》卷一八)。
丁氏,号清风居士,蜀人。善诗文。徽宗宣和中随夫至京,王黼荐名禁中,有旨召见,不赴。事见《梧溪集》卷二《丁清风序》。
于巽,徽宗崇宁四年(一一○五)时通判耀州(《金石萃编》卷一四六)。
于本大,原姓许,旌阳族人。后入道,改姓于。与妻偕隐西山下(《彤管遗编续集》卷一七)。
宋常德龙阳人,字汉臣,号石坛。度宗咸淳四年进士。累官翰林院编修。入元屡征不起,筑石坛精舍,教授学生以终。有《周易传疏》。
丁木,字子植,号松山,黄岩(今属浙江)人。尝从叶适游。宁宗嘉定四年(一二一一)进士,知青阳县。擢礼部郎官、右司谏,转左司谏,以言事出通判澧州。致政家居。有《东屿稿》,已佚。清嘉庆《太平县志》卷一二有传。
宋 · 945年 - 1013年
宋升州人,字元宾。刁彦能子。五代时以父荫仕南唐为秘书郎、集贤校理。南唐亡,随李煜入宋,授太常寺太祝。太宗太平兴国中,诏群臣言事,衎上《谏刑书》。迁大理寺丞。真宗即位,献所著《本说》,与修《册府元龟》。书成,授兵部郎中。以纯淡夷雅知名于时,善谈笑,喜棋弈,交道敦笃,士大夫多推重之。
丁先民,徽宗宣和元年(一一一九)知安溪县(明嘉靖《安溪县志》卷三)。今录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