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撰写于1663年的哲学政论著作,该书围绕天人、知行、理势等范畴展开论述,提出“行可兼知”“能必副所”等命题,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张历史发展遵循“理势相成”规律,并在人性论中提出“习与性成”的动态生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