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身不获再和

吴芾 竖排

老合休官况七旬,我非辞富欲居贫。

也知光景无多日,更觉筋骸不逮人。

岂谓九重恩未替,复颁一札意犹亲。

囊封再上终期允,已对苍穹誓此身。

作者

宋台州仙居人,字明可,号湖山居士。高宗绍兴二年进士。为秘书省正字,以不附秦桧,出为处、婺、越三州通判。后除殿中侍御史,力主高宗亲征。孝宗即位,历知婺州、绍兴、临安,累迁吏部侍郎。以刚直见忌,求去。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卒谥康肃。有《湖山集》。
背景:牡丹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