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用前韵呈陈得之诸公

仲并 竖排

勋业毋庸揽镜频,空馀白发向人亲。

未论骨相无三甲,细数年华有六身。

泉石相看应笑我,萍蓬不定几经春。

尚须勇往趁晴日,竹外疏梅应斩新。

作者

仲并,江都(今江苏扬州)人。高宗绍兴二年(1132)进士,调平江府学教授。五年,通判湖州。七年,以张浚荐召至阙,为秦桧所阻,出通判镇江府。十六年,为言者所劾,降二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五),自是闲退二十年。孝宗隆兴元年(1163),擢光禄丞,晚知蕲州。
背景:牡丹蝴蝶